个人
消费信贷是指
银行或其他
金融机构采取
信用、
抵押、
质押担保或
保证方式,以商品型
货币形式向个人
消费者提供的信用。按接受
贷款对象的不同,
消费信贷又分为
买方信贷和
卖方信贷。买方信贷是对
购买消费品的消费者发放的贷款,如个人旅游贷款、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个人
短期信用贷款等。卖方信贷是以
分期付款单证作抵押,对销售消费品的企业发放的贷款,如个人小额贷款、个人住
房贷款、
个人汽车贷款等;按担保的不同,又可分为
抵押贷款、
质押贷款、
保证贷款和信用贷款等。
个人消费信贷是
金融创新的产物,是
商业银行近年陆续开办的用于自然人(非法人或组织)个人消费目的(非经营目的)的贷款。个人消费信贷的开办,是
国有商业银行适应我国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适应金融体制改革、适应
金融国际化发展
趋势的一系列全方位变革的重要措施之一,它打破了传统的个人与银行单向融资的局限性,开创了个人与银行相互融资的全新的债权
债务关系。特别是个人短期信用贷款的开办,
标志着国有商业银行转变经营观念,开拓业务新领域,对传统业务模式的
突破;个人消费信贷的开办,顺应了国民日益
增长的金融产品多元化需要,优化了商业银行的信贷
资产结构,增加了商业银行的创利渠道,也有利于启动市场、
扩大内需,增加消费品生产,形成生产-消费-生产的良性循环,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个人消费信贷的开办,对引导个人有计划消费、改善生活质量、提高生活品质也有着极积意义。但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建立完善的
个人信用机制、个人经济行为尚不规范,加之个人消费信贷开办的时间不长,尚没有多少成功的
经验可以借鉴,所以,此项业务有着许多新的课题尚待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