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主要是指公众
公司以
招股说明书、
上市公告书以及定期报告和
临时报告等形式,把公司及与公司
相关的信息,向
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公开披露的行为。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公众公司向
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全面沟通信息的桥梁。目前,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上市公司信息的获取,主要是通过大众媒体阅读各类临时公告和定期报告。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在获取这些信息后,可以作为投资抉择的主要依据。真实、全面、及时、充分地进行信息披露至关重要,只有这样,才能对那些持
价值投资理念的投资者真正有
帮助。
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包括:
1. 首次披露——招股说明书
2. 上市公告书
3. 定期报告:包括
年度报告、
中期报告、季度报告
4. 临时报告。
具体而言: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主要分为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两类: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中期报告分为前半个
会计年度的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季度报告分为一季度(春季度)报告和三季度(秋季度)报告。 临时报告包括的
内容和形式较为广泛。较为常见的有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董事会决议公告、
监事会决议公告。其他重大事项也会由一些中介机构同时发布信息,如回访报告、评估报告和
审计报告、律师见证报告,等等。
信息披露的主要途径和方式: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的平面媒体主要是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一些专业报刊,如《中国
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证券市场》周刊等证券类报刊。 1999 年起,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全文则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目前,上市公司的临时报告也可以在这两个网站找到。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指定报刊和网站,找到自己需要的信息。
公告
审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实行事后审核,对临时报告实行事前审核。
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充足度是形成
股票市场有效性的必要和充分条件,这种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充足度不仅是对上市公司的客观要求,更是对市场监管的客观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