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并,即两间或以上的机构协议共同经营彼此业务,或互通有关信息、资产或网络,将双方业务合而为一。
合并,一般可分为垂直式合并、横向式合并和分布式合并。
(1)垂直式合并 -- 即合并双方在业务上是互补不足的。例如一间公司的业务主要从事制造生产原料,或将物料加工成半制成产品;而另一间公司则主要是完成产品,并负责把制造出来的产品零售或批发。假若它们合并,便属于垂直式合并,除可减低成本外,更可减少向外依赖,故较少受到生产原料涨价或零售、批发价波动的影响。
(2)横向式合并 -- 即合并双方的业务性质很相近,例如银行间的合并。透过这种形式的合并,合并双方的公司变相成为盟友,市场占有率亦会因而扩大。假如其中一方的公司拥有独特的技术或产品,另一方的公司或有机会通过合并向该公司引入这些技术或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