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一定时间。期限由事实构成,并以将来确定要发生的事实为内容。构成期限的事实,亦称为期限。依《民法通则》规定的精神,期限分为法定、指定和约定三种。比如,合同约定借款于1988年10月30日返还,则债权人的请求权在该年的10月30日以前不发生效力,而到了10月30日,债权人的请求权和债务人的还款义务均于此确定之日同时发生效力。期限通常可以附加于法律行为,称为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附期限合同的期限,指当事人约定的作为合同生效或终止的条件的时间。
附期限合同期限的特征:
①是将来肯定发生的事实;
②是“能”的期限,而不是不能的期限。
③是约定期限,而不是法定期限、指定期限。
期限的种类:
①生效期限:指合同的效力自期限到来时才发生
②终止期限:指合同的效力自期限到来时消灭
固定收益证券的期限(maturity)
对于固定收益证券,所借金额全部返还的时间长度,也就是到清偿全部借款为止的时间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