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并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兼并是指一个企业获得另个企业的控制权,从而使若干个企业结合成一个整体来经营。
狭义的兼并概念是指两个规模大致相当的企业结合起来将其资源整合成一个实体。兼并前企业的股东或所有者在兼并企业中拥有股份,同时原来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继续在兼并后的企业中担任高级管理职位。相反,收购是指一个企业取得另一个企业的所有权和管理控制权。是否取得控制权是区分兼并与收购的关键。
为了清楚地和收购相区别,狭义的兼并概念也有所扩展。兼并发生时:
·没有明显的收购企业或被收购企业;
·双方共同参与兼并企业管理结构的建立;
·兼并时两个企业在规模上十分接近,兼并时任何一方不支配另一方;
·全部或绝大部分的对价都是股份互换而不是现金支付等其他方式。在兼并中,极少出现现金转手的情况。